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考点
努力造就实力,态度决定高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希望考生们都能够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在考前多学一些内容,查漏补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每日考点,一起来学习!
1.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2. 出资人职责代表机构
国务院所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3.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所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2)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例如,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是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务院对金融类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出资人享有出资者权利,包括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和出资人等权利。
4.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以上中级会计考试考点选自黄洁洵老师基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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