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_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既然已经认准中级会计这一条道路,就努力前行,何必去打听要走多久。中级会计预习阶段已经开始,想要顺利通过考试,现在就好好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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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断
【所属章节】
第一章 总论
【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1.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诉讼时效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VS诉讼时效中断
发生原因(事由) | 发生时间 | 对诉讼时效期间的影响 | |
中止 | (1)不可抗力 |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 暂停,中止事由消失后继续计算6个月 |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 |||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 |||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 |||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
中断 |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 诉讼时效进行中 | 清零,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 | |||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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