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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主体_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0-03-18 17:50:34

想要取得中级会计的成功,其实没有什么捷径,勤奋学习不能只是说说而已!2020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想要取得好成绩,现在就好好学习吧!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已更新,快来一起学习吧!

经济法主体_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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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所属章节】

第一章总论

【知识点】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

1.分类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

分类标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不论是否已经成年)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法人而言,民事行为能力随其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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