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设立登记_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0-04-29 16:47:16

虽然备考中级会计,努力的过程比较艰辛,但依然无法掩饰取得证书后的喜悦!请大家合理规划时间努力学习,为中级会计考试取得好成绩而努力!

设立登记_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内容导航】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所属章节】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高效备战

中级会计考试时间是9月份大家学习的怎么样了?细节决定命运,态度决定高度名师好课、助力高效取证,通关方案速领取>>>

注:以上知识点选自陈小球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