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取得_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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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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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知识点】票据权利的取得
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
(1)出票取得;
(2)转让取得;
(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票据权利。
2.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2020年《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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