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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1-12-27 15:19:33

2022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已经进入到了预习阶段,在学习的过程中大家要规划好自己的备考之路 。中级会计预习阶段相关知识点小编已更新,一起看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VS股东大会(综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组成

全体股东

性质

权力机构

基本

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基本

职权

(3)审批相关报告、方案

①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②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③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基本

职权

(4)决议重大事项

①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②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③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④修改公司章程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会议

类型

定期

会议

由公司章程规定

每年召开一次

【上市公司】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

临时

会议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1/3以上的董事提议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召集

(1)董事会或执行

董事

(2)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3)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2)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

(3)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通知

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1)年会: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2)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提案权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规则

表决权的计算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提示1】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提示2】优先股股东通常不出席股东大会、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规则

相对多数通过

由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绝对多数通过

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绝对多数通过规则必须经代表(全体)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会议记录的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相关练习题】

【多选题】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9人,现有董事5人

B.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C.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D

【解析】(1)选项A:董事人数低于章定人数的2/3;(2)选项D: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中级会计

【多选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     )。

A.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的决议

B.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C.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D.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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