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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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 |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 |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销售额的构成 | 包括: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如销售货物时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优质费等) |
不包括:①收取的销项税;②代收代缴的消费税;③代收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④代收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 | |
含税价款换算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 商业折扣 | 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税 |
②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 ||
以旧换新 | ①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 |
②金银首饰: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 |
包装物 | 租金 | 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
押金 | ①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 |
②按约定逾期或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视为含税收入需换算处理) | ||
③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征税 |
视同销售下销售额 | 有同类货物 (按均价) | 按(纳税人→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 |
无同类货物(按组价) | 不征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 |
征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
(2)进项税额
可以 抵扣 | 扣税凭证 |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和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发票 |
凭票 抵扣 |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 | |
农产品 | 9%: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3%征收率) | |
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可以 抵扣 | 接受国内旅客运输 |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凭票直接抵扣税款) |
②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
③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 ||
④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不得抵扣 |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提示】涉及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如果是既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
②非正常损失 【解释】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 |
③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计算
(1)进口货物不缴纳消费税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进口货物缴纳消费税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注:以上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班授课讲义
以上就是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相关内容。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确定,考生们要积极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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