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各位备考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们,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基础阶段知识点,快来看看今天的知识点是什么吧!
【知识点】优先股
【所属章节】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六单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内容导航】
1.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2.优先股的发行条件
3.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
4.特定事项的表决权
优先股
1.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1)普通股股东享有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2)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3)在公司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4)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2.优先股的发行条件
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3.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
4.特定事项的表决权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者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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