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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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驳回
(1)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的诉讼请求;
(2)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判决撤销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6)明显不当
▲ 判决履行
(1)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 判决变更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 判决确认违法后者无效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源于《轻松过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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