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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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会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2)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 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会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临时召开时。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源于《轻松过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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