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担保合同的效力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林冬雪2022-07-06 10:57:51

不期待突如其来的好运,只愿付出的努力终有回报,愿每个认真努力的现在,会有一个水到渠成的未来。正在埋头苦学的中级会计考生们,东奥会计在线特地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经济法》的知识点,快来查看内容,好好学习吧!2022小班冲刺集训火热开讲,就等你来>>>

中级会计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

担保合同的效力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知识点】担保合同的效力

【所属章节】

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六单元担保物权概述

【内容导航】

担保合同的效力

中级会计

担保合同的效力

1.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当事人以其不具有担保资格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

(2)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