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形式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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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合同订立的形式
形式 | 具体规定 | |
口头形式 | 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面对面或以通信设备交谈达成的协议 | |
书面形式 | (1)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
其他形式(2022年重大调整) | 推定 | 指当事人没有口头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为间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如“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沉默 |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如“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
——以上中级会计考试预习知识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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