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的概念和构成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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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法律部门的概念和构成★★
【所属章节】第一章 总论
法律部门的概念和构成
一、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
1.主要标准是调整对象,即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如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行政法部门。
2.次要标准是调整方法,即实施法律制裁的方法和确定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地位、权利义务的方法,如民法和刑法,都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民法是以自行调节为主要方式,而刑法是以强制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民法要求对损害予以财产赔偿,而刑法则对犯罪人处以严厉的人身惩罚。
二、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
民商法: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
行政法: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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