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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谭畅2023-05-26 13:18:21

最慢的步伐不是跬步,而是徘徊;最快的脚步不是冲刺,而是坚持。为此东奥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快来打卡!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知识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所属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关联表决权排除制度

1.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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