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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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所属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关联表决权排除制度
1.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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