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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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所属章节】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一、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人队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继承: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4.责任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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