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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谭畅2023-06-25 14:54:05

每一个优秀的人背后都有一段沉默的时光,那是付出很多努力却不一定有收获的日子,我们把它叫做扎根。为此东奥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快来打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知识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所属章节】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一、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取得:合同生效时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内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

3.对外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对抗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存续期限

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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