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概念与属性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想一千次,不如去做一次,华丽的跌倒,胆过无谓的徘徊。为此东奥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快来打卡!
【知识点】物权法的概念与属性★
【所属章节】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法的概念与属性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属性
(一)权利实现
物权:权利主体对于标的物直接支配,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介入即可实现
债权:实现通常需要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予以配合
(二)排他性
物权: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相容的物权(同一标的物上允许同时存在数个担保物权)
债权:合同债权是相对性权利,原则上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三)客体特定性
物权:物权客体特定
(四)权利人
物权:特定
(五)义务人
物权:不特定
债权:特定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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