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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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地役权的规定★
【所属章节】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地役权的规定
一、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二、地役权的设立
(1)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期限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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