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事由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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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免责事由★★
【所属章节】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免责事由
一、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免责条款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但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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