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的基础理论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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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票据法的基础理论★★★
【所属章节】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票据法的基础理论
一、基本概念
1.见票即付的票据,在付款提示期限内,持票人随时可以提示付款(以提示付款日为到期日),付款人应当依法当日足额支付票款。
2.远期票据,必须等待到期日届至,持票人在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有权拒绝;持票人应在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3.定日付款,是指在汇票上明确记载特定日期为到期日。例如,记载到期日为2022年11月30日。
4.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出票后一定的期间经过后的日期为到期日。例如,记载到期日为出票后3个月。
5.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予以承兑后,以承兑日为基础,经计算而确定到期日。
6.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2023年新增)。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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