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于洋2023-07-17 09:30:50

人的价值是由自己决定的。为此东奥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快来打卡!

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知识点】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所属章节】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保险合同概述

1.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3)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4)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5)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1)保险合同是否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定值保险合同(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不定值保险合同(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2)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

足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

(3)保险赔偿额的确定方式

补偿性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评定的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额,财产保险合同多为此类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或者约定的赔付条件成就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承担给付责任)

(4)保险人所承担的危险状况不同

特定危险保险合同

一切险保险合同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