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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于洋2023-07-19 15:44:43

奋斗没有终点。为此东奥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快来打卡!

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知识点】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所属章节】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的类型

(一)证券发行市场信息披露(首次信息披露)

证券发行申请经注册后,发行人应依法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主要有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告书),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二)证券交易市场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

  1. 定期报告

    (1)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公告

    (2)中期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公告

  2. 临时报告

    发生法定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报送并公告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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