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当事人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为此东奥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快来打卡!
【知识点】政府采购当事人★★★
【所属章节】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包括国有企业、自然人等。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4.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三、供应商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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