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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程序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于洋2023-07-25 17:26:30

只有千锤百炼,才能成为好钢。为此东奥整理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快来打卡!

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打卡

【知识点】政府采购程序★

【所属章节】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政府采购程序

一、预算

1.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

2.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二、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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