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巩固一考点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进入倒计时阶段,已经会的知识点需要巩固复习,还不会的知识点需要在努力一下,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需要掌握的知识点,看看有没有你的不足,一起来学习吧。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债务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定债务
(1)对外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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