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交付方式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巩固一考点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没有谁会随随便便成功。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到来,剩余的这段时间也不要放松,继续努力,相信自己一定行。为大家整理了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大家一起来复习吧。
特殊的交付方式
1.简易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2.指示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3.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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