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_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练习一习题
业精于勤,荒于嬉,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备考时间越来越紧张了,考生们要付出努力,争取可以早日通过考试。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做练习吧!
【2019年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负担
D.乙公司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1)选项A:第三人返还或者折价补偿的财产构成债务人全部财产的一部分(而非由丙公司直接向乙公司偿还20万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3)选项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知识点】撤销权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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