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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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属章节】第一章 总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一旦被撤销,其行为效果与无效的法律行为的效果一样。
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的特征
1、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即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2、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其可以选择撤销或不撤销其行为。
4、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5、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
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三、撤销权行使的时间
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2023年《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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