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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制度适用范围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3-10-12 11:23:13

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2024年中级会计预习阶段已开始,2024年中级会计预习阶段知识点已更新,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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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制度适用范围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民事诉讼制度适用范围

【所属章节】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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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制度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事纠纷案件

如房屋产权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犯著作权案件、侵犯名誉权案件、离婚案件、追索抚养费案件、财产继承案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因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案件、因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2)商事纠纷案件

如票据纠纷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证券纠纷案件等。

(3)劳动争议案件

(4)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

主要有三种情形:①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等非诉案件;②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经济法》2023年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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