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制度适用范围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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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民事诉讼制度适用范围
【所属章节】第一章 总论
民事诉讼制度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事纠纷案件
如房屋产权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犯著作权案件、侵犯名誉权案件、离婚案件、追索抚养费案件、财产继承案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因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案件、因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2)商事纠纷案件
如票据纠纷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证券纠纷案件等。
(3)劳动争议案件
(4)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
主要有三种情形:①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等非诉案件;②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经济法》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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