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会计制度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想要迎接黎明的来临,就要穿越黎明到来前的黑暗!2024年中级会计备考的预习阶段正在进行中,预习相关知识点已整理,快来学习!
【知识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所属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1.公司财务会计基本要求
(1)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2.公司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3.公积金
类型 | 来源 | 用途 | |
资本公积金 | 股票发行的溢价款 | (1)弥补公司亏损 【提示】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 【提示】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 |
盈余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 | (1)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 (2)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之前应当先补亏 | |
任意公积金 | 按股东(大)会决议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经济法》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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