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保证人的资格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4-01-24 10:17:48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希望大家在备考的过程中,不要轻易懈怠不到最后一秒不放弃!

点击查看更多知识点

保证人的资格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保证人的资格

【所属章节】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保证人的资格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过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而发生的债权,机关法人可以充当保证人。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3)除法定特殊情形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2016年综合题、2017年简答题)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经济法》2023年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