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2024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已开始,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就好好学习!快来一起看看相关知识点!
【知识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所属章节】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适用原则 | 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 凡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票据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适用国际惯例 | 凡我国《票据法》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
适用法律 | 适用本国法律或行为地法律 |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
适用行为地法律 |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 |
适用出票地法律 |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 |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 ||
适用付款地法律 |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 |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解释】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陆中宝老师《经济法》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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