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基本规定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在备考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利用每一天,争取一次通过考试。下面整理了《经济法》科目相关知识点快来学习!
【知识点】代理的基本规定
【所属章节】第一章 总论
代理的基本规定
1.代理的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2.代理的适用范围
(1)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2)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不得代理。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3.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2)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3)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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