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4-05-29 11:09:37

一切伟大的行动,都从微不足道开始。想要通过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的时候就要先打牢基础从点滴开始学习起来!下面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快学习!

点击查看更多知识点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所属章节】第一章 总论

中级会计知识点打卡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1、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