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有志者,有千方百计;无志者,才会感千难万难。2024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中级会计2024年相关知识点已为大家准备好了,快来学习吧!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所属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1、法定事项
(1)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普通决议
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特别决议
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先约定后法定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