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移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学习没有快捷的道路可走,只能靠自己的努力!2024年中级会计报名已经开始了,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在备考的时候就要努力学习!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移
【所属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移
1、对内转让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021年综合题、2022年简答题)
2、对外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021年简答题)
(2)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资格的继承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022年简答题)
4、强制移转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