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正在进行中,在这一阶段的学习备考过程中,大家要牢固掌握知识点,下面整理了大纲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知识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所属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人数要求
(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3)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2、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4、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1)项至第(3)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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