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每一个让你羡慕的收获,都是别人努力用心拼来的。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处于基础阶段,希望大家在这一阶段努力学习打牢基础。
【知识点】公司减资
【所属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减资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023年综合题)
3.公司使用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公司依照该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需要通知债权人,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
4.违反《公司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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