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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VS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4-07-10 16: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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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VS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VS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最根本的区别条件不一定会成就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

要求

区别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有以下的要求:

(1)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2)是不确定的事实,即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会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

(3)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

(4)是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

(5)所附条件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并无特别的要求,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例如“某人死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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