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VS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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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VS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
概念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
最根本的区别 | 条件不一定会成就 | 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 |
要求 区别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有以下的要求: (1)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2)是不确定的事实,即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会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 (3)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 (4)是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 (5)所附条件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并无特别的要求,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例如“某人死亡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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