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出租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业精于勤,荒于嬉,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备考时间有限,考生们想要顺利通过考试,在备考的时候就要付出努力,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点吧!
【知识点】抵押物的出租
【所属章节】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抵押物的出租
1、先出租后抵押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2023年综合题)
2、先抵押后出租
(1)若抵押权在先登记,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则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
(2)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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