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的保护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坚持学习下去,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坚持回报了你的期许。2024年中级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希望大家能认真备考,坚持学习到最后!
【知识点】占有的保护
【所属章节】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占有的保护
1、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2023年综合题)
2、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相关练习题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占行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