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解除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需要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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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保险合同的解除
【所属章节】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保险合同的解除
1、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将保险标的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2023年简答题)
2、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增加保险费。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的或者保险人要求增加保险费被拒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6)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7)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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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有( )。
A、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形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
B、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形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
C、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D、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选项AB: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2)选项CD: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包括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2024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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