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30天每日一道客观题:8月12日
2024年中级会计备考已经进入到了冲刺阶段,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备考,东奥整理了《经济法》科目的相关客观题,内容如下:
【单项选择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持股60%,赵某持股25%,李某持股15%。2024年4月,甲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拟审议为张某的个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三位股东都出席了股东会,公司章程未对担保事项的表决作出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无权出席股东会会议
B、关于担保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李某赞成才能成立
C、关于担保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赵某赞成才能成立
D、关于担保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张某赞成才能成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为股东张某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张某可以出席会议,但不得参加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40%)的过半数通过。因此,该项表决必须经赵某赞成才能成立。
章节: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公司对外担保
——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习题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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