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打卡第五天_中级会计《经济法》最后一轮全面复习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是非常重要的章节,每年都会考查主观题。本章考点众多,涉及的范围也广,需要考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所涉及的内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是,由于题目比较灵活,所以学习本章一定要有“代入感”,放在场景当中理解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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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指南:
本章在考试中的分值约为17分/卷,每卷必涉主观题(简答题、综合题)。本章大部分考点理解难度不大,但题目较为灵活,请考生结合案例精准理解的基础上多进行习题演练。
教材变化:
(1)极少量收录了《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的内容,调整了“格式条款”“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抵销”“违约金”“定金”的相关内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新增“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
大纲要求:
掌握
1.合同订立的形式
2.合同订立的方式
3.合同格式条款
4.合同生效的规定
5.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6.合同履行的规则
7.抗辩权的行使
8.合同保全的概念
9.代位权的规定
10.撤销权的规定
11.合同变更的规定
12.合同转让的规定
13.清偿的规定
14.抵销的规定
15.提存的规定
16.免除的规定
17.混同的规定
18.合同解除的规定
19.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20.借款合同的规定
21.租赁合同的规定
22.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
熟悉
1.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3.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4.违约责任的概念与基本构成
5.免责事由
6.买卖合同的规定
7.赠与合同的规定
8.保证合同的规定
了解
合同编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思维导图:
知识点: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
要约 | 承诺 |
约定不明的处理 |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
抗辩权 | 代位权 |
撤销权 | 债权转让 |
合同的解除 | 抵销 |
提存 | 违约责任 |
买卖合同 | 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 借款合同 |
民间借贷合同的司法解释 | 赠与合同 |
保证人 | 保证方式 |
保证期间 | 保证责任 |
章节习题:
【单选】甲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了一份购买100台电视的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公司可以撤销要约的是( )。
A. 甲公司在电子邮件中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 甲公司在电子邮件中以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C. 乙公司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D. 甲公司的电子邮件已经到达乙公司指定的邮箱,且乙公司尚未作出承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关联知识点】要约
【多选】蔡某向郑某借款10万元,于2022年3月初到期。郑某欠蔡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22年4月初偿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2022年3月底,郑某有权向蔡某主张抵销
B. 2022年3月底,蔡某有权向郑某主张抵销
C. 2022年4月底,郑某有权向蔡某主张抵销
D. 蔡某欠郑某的是借款,郑某欠蔡某的是货款,标的物种类不相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抵销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1)选项AB:2022年3月底,郑某可以主张将自己的“未到期”债务(4月初到期)与蔡某的“到期”债务(3月初到期)抵销,蔡某无权主张抵销;(2)选项C:2022年4月底,两项债务均已到期,蔡某、郑某均有权向对方主张抵销;(3)选项D:不论借款还是货款,均为货币,种类相同。
【关联知识点】抵销
专项练习:
《经济法》考试题型丰富,专项练习以其针对性和高效性助力备考。通过精选练习,考生能精准复习要点,避免盲目,同时检验学习方法,优化复习策略。练习过程暴露知识短板,促进查漏补缺,完善知识体系。此举有效提升考生应试能力,确保备考高效且成果显著。
历年真题:
【单选题 · 2022】赵某和钱某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合同。根据法律行为的分类属于( )。
A.非要式法律行为
B.从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D.实践法律行为
【答案】B
【多选题 · 202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招股说明书
B.基金招募说明书
C.拍卖公告
D.工程投标书
【答案】ABC
【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选项D:投标书属于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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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部分内容摘自东奥黄洁洵老师、苏苏老师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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