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思维导图:合同的转让和解除
导图汇总 |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保全 | 转让和解除 | 违约责任 | 主要合同 |
202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剩余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大家也要好好利用,多学一点就有可能多拿一些分数。下面是《经济法》第五章【合同的转让和解除】知识点的思维导图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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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陈某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A. 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 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因须先征求陈某的同意
C. 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 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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