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成功者善于从失败中学习。2025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特整理了2025年《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考点,不要沉溺于过去的失败,而是要从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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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
补充
18周岁以上(Y≥18)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18周岁(Y<18)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6≤Y<18),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龄标准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8≤Y<18)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智力、精神健康标准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辨认)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龄标准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Y<8)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智力、精神健康标准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代理法定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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