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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谭畅2024-11-19 14:26:07

这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跌倒最多的人;最勇敢的人是每次跌倒都能站起来的人,2025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整理了2025年《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考点,最成功的人是那些每次跌倒,不单能站起来,还能够坚持走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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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第一章  总论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1.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024年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

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6)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9)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10)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11)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12)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13)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14)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15)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一看主体、二看文件)(2024年调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提示:

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3.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2024年调整)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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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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