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优先权——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不要因为别人发光就觉得自己黯淡无光,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2025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整理了2025年《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考点,备考中,人和人的节奏是不一样的,有人三分钟泡面,有人三小时煲汤,你选择了你要的方式,就坚持走下去不要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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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出资优先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增资优先认缴权(当然享有)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不当然享有)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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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资优先权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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