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出资优先权——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谭畅2024-12-03 14:24:44

不要因为别人发光就觉得自己黯淡无光,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2025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整理了2025年《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考点,备考中,人和人的节奏是不一样的,有人三分钟泡面,有人三小时煲汤,你选择了你要的方式,就坚持走下去不要胡思乱想。

✅ 25年好书上新,学练考记,精学考点 ✅ 中级畅听班全新升级,享小班定制服务

出资优先权——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出资优先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增资优先认缴权(当然享有)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不当然享有)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除外。

推荐阅读:新考季抢先学!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一起来打卡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资优先权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