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概念与分类——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机会总是垂青于那些有准备的人,想一万次,不如做一次。2025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整理了2025年《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考点,能改变你人生的永远是去做,而不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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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的概念与分类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提示
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合伙企业的分类
1.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23C简Q2)
2.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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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伙企业的概念与分类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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