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情形包括什么
精选回答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7.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8.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进项税额转出:
1.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适用税率(一般情况下)
2.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适用于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的初级农产品)
一般情况下,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计入农产品的账面成本=买价×(1-扣除率),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时
首先要还原买价,买价=账面成本÷(1-扣除率),
转出的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
3.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适用税率×外购比例(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等)
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这是因为对于纳税人而言,进项税额转出是按月进行的,但由于年度内取得进项税额的不均衡性,有可能会造成按月计算的进
项税额转出与按年度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产生差异,主管税务机关可在年度终了对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计
算公式进行清算,可对相关差异进行调整。
5.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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